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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房产,作为中国家庭中最重要的财富,《民法典》对房产中的买卖、租赁、抵押、居住、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小编汇总了《民法典》中涉及到房屋买卖问题如下:
一、房产占用土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二、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三、购买前必须查明房产的居住权;
四、买房绕开中介,想省钱“跳单”,难!
跟您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
一、房产占用土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商品房住宅的土地使用权限一般是70年,那么70年满期后怎么办一直是全民热议的问题。
这次《民法典》对此给出了答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要交费。物权编第359条第1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续期需要缴费的标准,在民法典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将依照续期时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买房的时候除了户型、地段之外,务必关注要买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所剩时间较短,那么您还将面临一笔续期的花销。
二、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借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说,我们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钱,银行便可以为我们解除抵押,同时,房产也可以上市进行销售。而民法典实施之后,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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