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0月份申请实习律师至今,有八年了,之前总想着写点什么送给自己,毕竟从业八年,不多不少也算个八年“抗战”吧。回顾过往八年,总结一下;向前看前方,展望未来。
虽然执业时间刚六年多,但随着办理案件数量的增加,也越发的在思考一个问题,律师的本质是什么?
一、对这个问题思考的提出
现在我们看各种培训、各种宣传都是在宣传什么流程化、过程化、标准化、产品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律师和律所品牌建立、营销宣传上,或者更多的是告诉受教者如何在具体诉讼中取胜或者宣传营销包装自己。从律师行业发展来看,这没错且是必然的,这也是现在有资源有钱有渠道会讲故事的律师和律所走在前面的原因。
律师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有“二八定律”一说,但个人认为现在的律师和律所,应该是“一九定律”才对,我们可以看看自己律所内律师收入就可以明晓。越是“大”律师、“大”律所,越集合了更多的资源和案源,后进的律师如果只关注于跟这些“大”律师、“大”律所的拼杀,会觉得越来越累、越来越对自己感到失望。
二、律师的本质是什么?
世界各国对于国家经济划分虽然不一,但都划分为第一、第二、第三三个产业,第三产业是指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现代服务业或商业),范围比较广泛。而我们律师行业显然是属于第三产业,或者说属于第三产业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大类)中的72商务服务业(中类)中的722 法律服务(小类)(详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的性质就决定了,我们的本质是一个服务者,是一个利用专业知识为他人解决困难和纠纷等法律问题的行业。甚至可以说,我们跟理发师、外卖送餐员、出租车司机没什么区别,都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时间为他人提供服务以挣取服务所得的行业。
这样去认知,我们就可以知晓,我们应该做个什么样的律师。现实中存在部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很喜欢按照自己想的去做,认为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什么都不懂,你只能听我的;而且为了提防当事人事后找“麻烦”,提前将对律师不利的抱怨和不配合都记录在案,规避风险,让当事人“无话可说”。
我想说,律师并不是什么“神”,我们只是一个略知法律和诉讼程序的法律服务者而已。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会忘记自己的身份,以服务者而不是决策者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协助和帮助其解决问题和纠纷,我们的服务是通过我们的付出,让当事人在接受我们服务的过程中,感到满意,作为律师的我们更多的是一个过程服务者。当然我并不是说结果不重要,只是想说做了这么多年律师,更多的时候,律师在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的服务和尊重甚至比结果更重要。很简单,比方,我们去一个饭店吃饭,我们在关注于饭菜质量好坏的同时,可能更关注于我们在就餐过程中所感受餐饮服务。饭菜的质量对极极极少数人而言是有差别的,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其实没有多大的味觉差别感受。但一家餐厅的服务和文化则回直接决定你是否选择再次来这家餐厅和是否推荐给朋友。如果说饭菜质量是硬件的话,那么服务就是软件。
我们律师业务何尝不是一样,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对案件的事先分析乃至于对于结果的预判,都是硬件的东西;而当事人从“未见其人,只闻其声”到来所里咨询与律师接触和陈述案情到接收委托到代理过程到最后诉讼和裁判结果,当事人无一不在评判一个律师和一家律所。
什么是服务?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个人理解是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做到掷地皆有声、事事有回音。并不是说我们律师代理案件后,就会如神明一样,对于当事人的诉求(且不论其是否合理合法)都能够解决,而是说我们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疑虑,我们都可以从自身的生活经验和专业职业素养给与其回应,对于当事人的不解乃至于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需要耐心的解释和说明,更要做到在代理过程中,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和看待问题。
事实上,律师在法律方面未必能帮助当事人解决什么,甚至说律师的建议对当事人最后的选择而言可能毫无价值,但是当事人对于这个律师和这家律所还是很满意。这就是当事人对律师服务感到满意。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点,很多时候,我们律师起到的作用并不仅仅是从法律层面解决当事人的困惑,很多时候律师就像心理咨询师一样,帮助解决心理层面的困惑。因为当纠纷出现的时候,当事人找到律师后,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他是把律师当作一种信赖和依赖来看待的,这也是为何有些律师把自己当“神”的缘由。
三、结语
当然,上述所论并不是说我们律师专业技能不重要,专业技能是任何行业安命立身之本,古话说得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但我们在修身、提升专业技能的根本之下,更要关注于我们是服务者这一本质。
任何一项让客户感受到如沐春风的服务都将会越来越好、越做越大,我们律师行业也一样。